泰州市殡仪馆墓碑石材采购与安装项目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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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墓碑石材采购与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四、安装技术要求:1、内箱应为人造石材整体压制。2、墓基础采用C25 砼,浇筑15cm厚垫层(具体安装要求以相应墓型图为准)”修改为“四、安装技术要求 具体安装技术要求以相应墓型图为准。”标书代写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中拟投入的设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产品加工所必须的①大切机、②大磨机、③仿形机、④雕刻机的自有设备证明。(发票显示设备名称可有细微差别,但是所指设备应是同类设备)标书代写

每提供1个设备的得2分,最高得8分。

注:证明材料:①对应设备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须为供应商名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票开票时间须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前开具;②对应设备的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证明材料2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调整为“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产品加工所必须的①大切机、②大磨机、③仿形机、④雕刻机的自有设备证明。(发票显示设备名称可有细微差别,但是所指设备应是同类设备)

每提供1个设备的得2分,最高得8分。

注:证明材料:①对应设备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须为供应商名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对应设备的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证明材料2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23日14点30分(**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23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10-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镇引东村**路401号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51****1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园区兴园路8号(美泰产业园1幢)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50****2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150****231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16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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