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和大桥维修加固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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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和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4-10-16

2024年广和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11“6.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的“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修改为:“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区清风西路金科大厦3栋20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79“第9.2.5项”中的“(1)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比例及扣回方式:”中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比例: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预付安全生产费用的50%,安全生产费预付款支付已包含在开工预付款中;”,

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比例: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预付安全生产费用的30%,安全生产费预付款支付已包含在开工预付款中;”。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81“第9.2.5项”中的“7、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及审核程序:”中的“(1)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预付安全生产费用50%,已包含在预付款中。”,

修改为:“(1)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预付安全生产费用30%,已包含在预付款中。”。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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