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雁锋区分局岳屏派出所、雁峰派出所设计服务(包1)合同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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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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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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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岳屏派出所、**派出所设计服务(包1)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1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屏派出所、**派出所设计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岳屏派出所、**派出所设计服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颜士杰
6、联系电话:135****836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468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设计费用30%;规划设计评审通过后支付10%;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支付30%;施工图图审通过并完成预算财评后支付设计费25%;主体竣工验收通过后付5%。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5日,完成日期:2025年01月13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市**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0-1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市**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何明昊
委托代理人:高志勇 委托代理人:
电 话:****966 电 话:189****3425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省**市高新区**路46号通信大厦办公楼B座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帐 号:430********052501290
附件下载: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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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安局雁锋区分局岳屏派出所、雁峰派出所设计服务(包1)合同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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