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4年通用类办公自动化集中采购(第二批)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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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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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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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4年通用类办公自动化集中采购(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第三章附件12.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

原为:

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

****交易中心(****):

****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公司的投标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

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委员会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4条要求,****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者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例如库存清单、进货合同及发票、仓库照片、往期类似项目合同报价清单。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为:

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

****交易中心(****):

****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公司的投标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

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委员会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4条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日期:2024-10-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三香路998号

联系人:童坚

联系电话:****8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集采中心

联系电话:****0853、****0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集采中心

电话:****0853、****0894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doc标书代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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