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三河镇中心卫生院实验室医疗设备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实验室医疗设备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实验室医疗设备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医疗设备项目(二次)

二、中标单位名称:****

三、中标(成交)金额:贰万柒仟肆佰元整(27400.00元)

四、招标(采购)人名称:****

五、招标(采购)人地址:**县**镇

六、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七、评标人:姚元峰 龚志勇 周琦

八、监督员:丁强强

九、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4.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卫生健康委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包公路1号;联系人及电话:赵工0551-****0339。

2024年10月16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