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智慧水务(智能监测设备采购) |
| 类型 |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标书代写
|
|||||||||||||||||||||||||||||
| 标题 | **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智慧水务(智能监测设备采购)补充通知 | |||||||||||||||||||||||||||||
| 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智慧水务(智能监测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A: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4、生产能力(3分)评标方法描述” 更正为: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B: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1、综合实力(15分)评标方法描述” 更正为:
事项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2、交付时间”更正为:2、交付时间:按招标人需求分批到货,每批下单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货。 事项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更正为: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招标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合同到期时无息退还。2. 如中标人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事项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更正为: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航城街道三峰西路416号 联系方式:黄圩 0591-****089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林晓芳、陈东英、赵斌 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芳、陈东英、赵斌 电 话: 0591-****3505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com/) 和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
|||||||||||||||||||||||||||||
| 附件 |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区航城街道三峰西路416号 | 地址: | **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
| 联系人: | 黄圩 | 联系人: | 林晓芳、陈东英、赵斌 |
| 联系电话: | 0591-****0898 | 联系电话: | 0591-****3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