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响应人须在2024年9月24日10时前,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39****宣传部,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时间有误,现纠正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0时前。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