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环建表[2019]25号
****保护局
关于**县****公司年产汽车配件5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县****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报的由****公司编制完成的《**县****公司年产汽车配件5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螺杆加热和吸塑成型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UV光解催化+15米高排气筒处理,使其排放的污染物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废水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3.噪声。产生噪声的生产工段应按照环评要求采取治理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中标准。
4.固废。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我局对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中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执行。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制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9年5月31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股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股
抄送:****大队,**县****公司
**** 2019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