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市杨旗岭二期安置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市杨旗岭二期安置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位于邵****社区,总用地面积32326.98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26\'45.66",北纬27°16\'6.39"。本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主要结论: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本项目地块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2016年前主要为农用地(其中含少量水塘),2016年起,地块内陆续堆放了来自地块南面江馨裕泽园小区和****学校地面平整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地块内植被正在逐步自然恢复中,地块空置多年未开发建设。目前本项目地块部分区域已进行地面平整。地块内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未发现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本项目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存在过工业企业,调查未发现污染情况;地块周边区域现状及历史上存在过工业企业,但企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本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一住两公”用地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建议:(1)建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并做好建设过程环保监理工作。(2)建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的异常迹象,应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检验。(3)加强对项目地块的环境监督,在开发过程中,保护地块不新增人为污染,杜绝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4)建议关注周边环境情况,防范对项目地块的污染。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四、其他 1、委托单位名称:**** 2、编制单位名称:**市****公司
五、公示: 联系方式及报告文件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com/s/12mDwsIMreUfk_Ty_CaWxXg 提取码:829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