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名称:**移动2024年规设投创融智数字员工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
1.1.2项目编号:HAYD202****0577;招标代理编号:****
1.1.3招标内容:2024年规设投创融智数字员工一体化平台研发服务8个模块,共计4732.56人天工作量。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工作模块描述 |
模式 |
工作量(人天) |
| 1 |
立项管理-项目全景 |
研发地市/部门维度的投资、进度、资本开支完成率等概览信息统计功能,以图表形式直观呈现,便于用户掌握项目情况。 |
研发 |
104 |
| 2 |
立项管理-项目管理 |
基于各专业立项特性借助AI手段开发项目列表、项目图谱、方案管理、后评估及分析模块,实现分析报告的智能生成,支撑立项决策,并基于各专业管理特性扩展立项后评估功能,实现项目全过程精准管控。 |
研发 |
1846.33 |
| 3 |
立项管理-科创管理 |
借助AI手段实现非结构化数据解析,构建自有科创成果数据库,同时调用外部专利、期刊、论文等科创成果数据,形成外部科创数据库,基于内外部科创数据,开展自有科创成果价值分析,自动输出成果创新性、先进性、自主性、效益型、可推广性等维度评价报告,供专家参考以支撑双奖评比。 |
研发 |
135 |
| 4 |
软件成本度量管理 |
迁移原有软件成本度量管理系统功能,实现软件项目成本度量电子化支撑流程,并新增基于度量过程实现部门、度量阶段、额度使用、工单等维度开发管理视图,实现管理与度量相互隔离,确保度量工作的安全性以及过程证据链化。 |
研发 |
283 |
| 5 |
设计管理 |
实现地图、图标等实现直观呈现设计任务统计信息,支持项目/任务级成果文件上传及审核并提交至PMS、供应链以及工程管理APP,并基于成果文件实现投资分摊、物资平衡表、造价管理、物资清单的分析呈现。 |
研发 |
1327 |
| 6 |
审查项管理 |
依据专业特性建立立项、设计等审查模型,支持配置个性化审查规则,实现精准审查。 |
研发 |
461.23 |
| 7 |
数据管理 |
按照专业特性分库建立数据管理模块,综合外部数据接口,形成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 |
研发 |
241 |
| 8 |
接口管理 |
新增PMS系统、审计管理系统、省内数据接口机、OA、RMS等系统对接,实现多源数据统一应用。 |
研发 |
335 |
| 合计 |
473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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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项目规模:预算金额425.94万元(不含税),税率6%。
1.1.5采购满足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2 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383.35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标包1 | 开发维护优化人天 | 人天 | 4732.56 |
2.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3投标人需具备签章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签订的至少1个同类软件开发项目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同类项目是指:以“设计管理”或“工程管理”或“无线分析”或“支撑分析”或“科技创新”或“软件评估”业务方向为主要开发内容的软件开发类项目)。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金额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证明材料(须提供发票网上查验截图,无需提供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金额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及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下的至少一张对应的履行发票证明材料(须提供发票网上查验截图,无需提供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签章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未体现软件开发具体内容的均不予认可。
2.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6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路东18号东2单元23层2303号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 鹏 帅、时钟飞、刘锦涛、韩冲冲、魏笑楠、许玉竹、蔚玉璞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 鹏 帅183****2127、韩冲冲138****4233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chinaccs.cn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经三路48号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投标人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下载文件流程:
(1)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入“投标管理”-“投标应答”-“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2)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唱价,唱价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唱价地点为“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线上”。届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系统(b2b.****.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唱价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