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长月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0-17 10:52 至 2024-11-16 10:52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地块面积(m2) | 8896.92 | |||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活动历史 | 无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中心**凤岭片区FL-07(市人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壮族自治区**市**区长月巷 | |||
| 经度 | 108.388375 | 纬度 | 22.82044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9-10 至 2024-10-1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松懋 | 单位联系电话 | 137****6500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松懋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7****650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温美玲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1****7862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新路2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长月巷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地块位于**市**区长月巷以南、景晖巷以东,地块占地8896.92平方米,折合13.34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388375°,北纬22.820442°。本次调查地块****林场,1998年左右由**市征地办统征,2004年之前主要种植桉树,2004年项目地块清表,2007年**市征地办划拨给广****开发办公室,2010年地块因周边项目施工而搭建活动板房临时堆存建材,2012年已清除,2014****集团,2019年附近住户种植蔬菜搭建临时种菜棚,2020年项目地块完成“五通一平”,2022年由****收储。项目地块由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至今一直未开发利用;2024年8月,******局关于《****中心**凤岭片区FL-07(市人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的公示,地块。务用地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本项目建设内容的用地类别与地块规划一致。 由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地块从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至今一直未开发利用。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规〔2022〕13号)中相关规定,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用于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未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未超标;历史上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土壤污染状况普查、现场检查表明无土壤污染风险,且不存在相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地块相关资料信息较齐全,能够排除污染的可能性。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项目地块内当前及历史上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可能性很小,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市长月巷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地块位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