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因****肉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供货服务期限不一致,现将项目供货服务期限澄清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