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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项目,位于桂溪镇场镇,属“5.12”地震前修建的项目。******局交警大队于2024年办理了该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262012A0262-15,****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415.24平方米。
因该项目属“5.12”地震前修建的项目,建成年限较早,各项证明资料因5.12地震损毁,无法正常补办规划核实手续,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精神,****政府同意,我局拟按照现状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按现状认定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4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县云盘中路53号(****)
联系电话:0816-****159
联系人:陈先生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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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