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区 | 所属行业:畜牧业 |
本招标项目 **市**区2024省级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沼气工程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市**区和阳镇县西村(****院内)。 主要建设内容:有机肥车间848.84㎡,有机肥生产设备1条以及辅助设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3.1.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8 00:00:00 至 2024-10-24 23:59:00 (**时间,下同),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以下简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08 13:30:00 ,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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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联系人:孙艳昌 电话:155****8938
9.1 监督部门名称: ****
9.2 电话: 155****8938
9.3 电子邮件: /
| **市**区2024省级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沼气工程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南****镇县西村村外 | 地址:**市**区**路 9 号院 6 号楼 5 层 511 室 |
| 054400 | 邮编:102100 |
| 孙艳昌 | 联系人:王德明 |
| 155****8938 | 电话:0319-****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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