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红头山临时便道工程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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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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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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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丰山**山村红头山临时便道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长度:K0+000~K0+142.142,路线长度约142.142m,道路修建宽度:6m,车道数:两车道。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92069.79元(含暂列金4500元),发包价为85064.22元(含暂列金45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92069.79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标准,本项目工程合同额为92069.79元,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发包价:85064.22元(含暂列金45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广场2幢2梯1908室)购买招标文件,谢绝邮寄标书,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8%)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标书代写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 ****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由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验证登记(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0月21日17:30,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网(http://ww.****.cn/cms/html/haxrmzf/index.html)、****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丰山镇圣王大道18号,邮编:363801

电子邮箱:/

电话:151****1753,传真:/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2幢2梯19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765,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县丰****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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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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