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县其乃巴格路3号****4楼会议室
拍卖时间:2024-10-24 16: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18:00时止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6:00时,在**县其乃巴格路3号****4楼会议室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地理位置 |
拐点坐标(CGCS2000) |
面积 (平方米) |
可拉运储量 (吨) |
拉运时限 (截止) |
起始单价 (元/吨)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元/吨) |
| 1 |
**县达木斯乡范围内四堆煤 |
**县达木斯乡 |
附件 |
17712.15 |
57493.7 (以实际过磅为准) |
成交后2个月内 |
105 |
300 |
1 |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18:00时止。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18:00时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市深喀大道西泓世贸大厦4楼407室。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拍卖;
(二)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现场竞拍,竞得人需支付约定的拍卖佣金及前期资料编制费用;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煤;
(四)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前期资料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人需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该标的需在成交后2个月内拉运和清理完毕,起始日期从缴纳成交价款次日计算,不能妨碍委托方后续项目的实施,委托方负责协调临时堆放场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拉运、清理完毕,将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成交价款不予返还。
(六)开工前须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竞得人在标的拉运和清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坚决不能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七)拉运、清理严禁在项目测量、评估区外和地表以下私挖乱采,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八)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报名资料费1000元/标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3日18:00时前,到****公司获取拍卖资料。
户名:****公司 账号:6505 0174 6036 0000 1239 开户行:****银行****公司****南路支行 行号:1058 9400 0141
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竞得人需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一经做出竞买决定,意味着接受标的的品质及一切现状,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穆先生 156****1910 电话:0998-****078
****公司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