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达标验收项目(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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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优质均衡达标验收项目(一标段)

****学校优质均衡达标验收项目(一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更改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行拟定)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原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公司不需提供)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行拟定)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无连续亏损。 3、投标人业绩:近 5 年(2019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0 月)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处罚期内),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期内) 二、招标公告中一标段招标范围需更改为:167 团中学、170 团中学、****中学智慧书法教室、智慧体育、 朗读亭货物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清单。 三、将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中的六、资格审查方式中的“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企业主体信息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企业主体信息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取消。 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生****教育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李伟
电话:180****03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李伯彦
电话:139****508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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