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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
电 话:0836-****606
地 址:**省**州**县**街38****环境局二楼2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工园区建设项目 | **省**州藏族自治州**县南多乡 | **县川集****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工园区1座,用地面积为118.34亩,主要建设****加工厂区(内设原料仓、砂石生产车间及成品仓)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设备间、高压配电房、公共公厕、办公楼兼宿舍楼、消防水池、门卫兼磅房、控制室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本次预留二期项目建设用地,二期热拌站、二灰站建设内容不在本次备案范围内,后期建设时另行备案。本次评价仅包含一期工程,二期建设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工厂生产能力为80万m3(约124万吨/a),主要产品为0~5mm天然砂、0~5mm机制砂、5mm~10mm碎石、10mm~20mm碎石、20mm~31.5mm碎石。项目加工的原砂均为外购,本项目不涉及采砂内容。 | 详见附件 | 项目于2024年10月12****政府网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