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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上东院项目二、三期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 1 | 项目名称 | 上东院项目二、三期 | |
| 2 | 申报单位 | **** | |
| 3 | 申报类别 | 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 |
| 4 | 项目地点 | 新团片区7-05号地块 | |
| 5 | 主要变更内容 | ||
| 1.优化调整二、三期住宅建筑户型,调整后增加住宅面积5736.32平米;2.取消原东北角公寓楼,二、三期原沿街四栋建筑调整为三栋,优化商业布局,断开沿街连接的商业,增加沿街面的通透性,调整后减少商业面积4580.56平米;3.二、三期配套设施调整为临街一层、二层布置,****中心;4.调整二、三期总体布局,优化绿地景观,优化路网结构,调整二、三期地下室范围,优化调整车库出入库位置,增加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调整后,上东院项目总建筑面积233161.66平方米,绿地面积30618.01平方米,建筑密度24.64%,容积率2.238,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914个;上东院项目二、三期总建筑面积146089.60平方米,绿地面积17952.9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899个。 | |||
| 公示图件 | 上东院项目二、三期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 ||
公示时间:七天(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规划局公示栏
公示网址:****政府门户网站
意见反馈和联系方式: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市古**雪山路与荣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规划局执法监督局(电话:****243,邮箱:****@163.com)。
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项目审批。
公示机关:****规划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