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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学****医院专业机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大道中1268号803A(6067室)
法定代表人:左宇幸
被投诉人1:****中心
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大学****医院
地址:**市**区港湾路62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需进行修改、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9月25日邮寄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投诉书,****机关提起投诉。截至目前,本机关未收到补正资料或重新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