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4-08-31
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要求,前****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6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三、对6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修改计划;
四、对27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限。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起草实施部门要抓紧启动修订程序,防止因文件失效出现“空档”。在修订期间,与法律、法规**策相抵触的内容要停止执行。逾期不修订且未重新公布的,自2024年10月1日起自行失效。
附件:1.****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2.****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4.****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7件)
****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