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8]21号
****政府关于**市2017年度第3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7]第59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办事处朱桥村、高坝村、渠北村、团结村、宋潮村、胡庄村等9.567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8.2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办事处朱桥村、团结村等0.941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0.02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0.531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9.5904公顷;征收土地10.5086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