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17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苏政地[2018]14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2017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你市呈报的(连)地呈字[2017]第10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浦南镇尹巷村、许安村、潘圩村等26.619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3.59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浦南镇尹巷村的0.001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

审批
江苏-连云港-海州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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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标 题 **市2017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2018)141号 主 题 词 土地
内容概述
时 效 长 期
**市2017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8]141号

****政府关于**市2017年度

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连)地呈字[2017]第10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浦南镇尹巷村、许安村、潘圩村等26.619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3.59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浦南镇尹巷村的0.001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620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6.6192公顷;征收土地26.6208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2018年2月9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局,******局

****印发 2018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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