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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
| 标 题 | **市2017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2018)141号 | 主 题 词 | 土地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长 期 | ||
| **市2017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 苏政地[2018]141号 ****政府关于**市2017年度 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连)地呈字[2017]第10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浦南镇尹巷村、许安村、潘圩村等26.619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3.59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浦南镇尹巷村的0.001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620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6.6192公顷;征收土地26.6208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2018年2月9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局,******局 ****印发 2018年3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