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17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苏政地[2018]14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2017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你市呈报的(连)地呈字[2017]第1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海州开发区范庄村,宁海街道太平村,海州开发区集体等5.798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4.14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海州开发区范庄村,海州开发区

审批
江苏-连云港-海州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标 题 **市2017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2018)142号 主 题 词 土地
内容概述
时 效 长 期
**市2017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18]142号

****政府关于**市2017年度

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连)地呈字[2017]第1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开发区范庄村,**街道**村,**开发区集体等5.798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4.14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开发区范庄村,**开发区集体等1.879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678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5.7988公顷;征收土地7.6782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2018年1月22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局,******局

****印发 2018年3月1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