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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
| 标 题 | **市2017年度第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2017)1145号 | 主 题 词 | 土地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长 期 | ||
| **市2017年度第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 苏政地[2017] 1145号 ****政府关于**市2017年度 第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连)地呈字[2017]第7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使用国有未利用地80.7651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用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安排原用地单位和群众的生产生活 。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此页无正文)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局,******局 ****印发 2018年3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