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18]321号
****政府****开发区
田港路(经四路-南马厂大道路段)工程
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淮)地呈字[2018]第8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南马厂乡乡集体 、马厂村、王高村2.246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53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南马厂乡马厂村、王高村1.437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684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2467公顷;征收土地3.6842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开发区田港路(经四路-南马厂大道路段)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厅备案。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2018年4月25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局、******局
****印发 2018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