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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 | 发布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同意**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的函 | ||
| 文 号 | 苏自然资函(2019)28号 | 主 题 词 | 土地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长 期 | ||
| ****关于同意**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的函 |
| 苏自然资函〔2019〕28号 ****关于同意**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的函 ****政府: 根据《国土**部关于**市等9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598号),你市上报的《****政府关于办理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的请示》(徐政报〔2018〕67****政府审核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编制的**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4批次实施方案,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14.57公顷,其中,集体土地13.2076公顷(农用地12.3635公顷,含耕地9.8892公顷、建设用地0.8441公顷);国有土地1.3624公顷(农用地0.0707公顷,含耕地0.0074公顷、未利用地1.2917公顷),用地位于****办事处坡里村,****办事处侯集村,****办事处****居委会、****居委会等。 二、你市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征地,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并请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 2019年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厅,国家自然**督察**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