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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书城装修工程补疑文件(二)
各投标人:
现就清溪书城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的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中“其中, 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修改为“其中, 不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招标文件相关部分同时进行更改。标书代写
2、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 增加内容:“34.2.10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陆点伍折收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