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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招租
流租公示
红政采交告流字(2024)8号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局批准,受****委托,****出让中心按批准方式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房屋(**市**南路34幢401号、**市**南路8-9幢中间、**市灵泉西路82号第一幢、**市银河路)进行公开招租,因无人报名流租。
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出让中心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