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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医保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医院)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11:21 |
| 预算金额 | ¥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医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3-****689 | ||
| 采购单位 | ********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州**市金**路17号3号楼6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6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州**市天马路47号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段思亭-159****7402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医保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
| 附件2 | 采购医保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
采购人:********医院)
项目名称:采购医保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医保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9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院医保系统维保服务一直是由****承担,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红财采发〔2019〕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为了保证服务的一致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为唯一供应商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办事处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A6-18室
2024-10-18至2024-10-26
其他:/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医院)
联系地址:**州**市金**路17号3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3-****68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市**大道142号
联系电话:0873-****05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州**市天马路47号三楼
联系电话:段思亭-159****7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