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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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改评分项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分技术项1-4“根据供应商拟派出服务于本项目的常驻现场维护人员进行评审:驻现场维护人员具备物联网系统应用技术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本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变更为“根据供应商拟派出服务于本项目的常驻现场维护人员进行评审:驻现场维护人员具备物联网系统应用或物联网设备维护等经验的得3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合同上应体现该常驻现场维护人员姓名及物联网系统应用或物联网设备维护等内容,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可以投入本项目)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评分技术项1-7“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有通过华为或思科工程师认证的得2分,最多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变更为“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不包含项****设备厂商(例如华为、思科、华三、海康威视、大华、深信服、锐捷等)工程师认证的得2分,最多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开标地址为**省**市芗**芝山路19号瑞京**区1 幢1号市医院西门对面店面2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角美镇**路1号

联系方式:059****6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芗**芝山路19号瑞京城1幢1号

联系方式:137****8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舒婷、孔令垚

电话:137****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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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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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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