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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辽民发〔2009〕14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及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沈民办发〔2019〕96号)的要求,经过社会组织自评、****小组初评、于****委员会****民政局党组会终评,确定了2024年度区本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等级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3A级社会组织(2个)
**区慈善会、**区中小企业商会。
本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公示7天,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若对评估等级结果有异议,请与****联系。
联系人:王鉴民,联系电话:****0860。
于****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