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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潭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的第九页标书代写
| 15 |
代理服务费 |
不收取。 |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不收取 |
现更正为: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
名 称:****
地 址:**县高潭镇人民东路51号
联系方式:0752-****018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十六号小区云**路10号投资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752-****938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2-****938
****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