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26/2024-00090 | 文号石大发改审发〔2024〕125号 | 生成日期2024-10-18 |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责任部门****发改局 |
****关于**区矸石山周边林草湿沙一体化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4〕125号
******局:
报来《关于**区矸石山周边林草湿沙一体化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矸石山周边林草湿沙一体化修复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由**大渠盖板渠改造段、矸石山绿化管网改造、星海**域潜流湿地周边周边林草地修复3部分组成。
1、**大渠盖板渠改造段:拆除原将砌石盖板渠,原址铺设DN1000钢筋砼供水管(五岳路至世纪大道)段500m、****泵站处翻建分水阀井1座、****水库**引水口1座。
2、矸石山绿化管网改造:铺设PE/De75(0.63MPa)支管5400m、铺设PE/De16(1.00㎜)毛管88933m、铺设PE/De4小管44467m、安装压力补偿式稳流器(10L/h)44467个。
3、星海**域周边林草地修复面积290亩种植紫花苜蓿(草籽播种)6201㎡、草地播种(冰草等适生杂草25g/㎡)181000㎡。
五、建设性质:**项目
六、2024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119.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92万元,其他费用11.94万元。预备费3.4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02万元,剩余资金由地方配套。
八、项目实施要****办公厅、****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16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