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本次项目由土建1****中心组成,**工程总用地为 5732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113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2035 平方米。本工程给排水共设三大系统:生活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及雨水系统,及其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
四、项目实施单位:**县****经济**社。
五、项目建设周期为120日历天。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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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