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2025年度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设计入围第1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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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2024-2025年度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设计入围第1次澄清公告

****建设局2024-2025年度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设计入围

的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资信标评审标书代写

企业

业绩

(2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类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1.提供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带网址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3.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评分要素的,本项不得分。

4.当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优先计入项目负责人业绩。

5.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最多各提供2个。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类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现更正为:

企业

业绩

(2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类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1.提供设计合同(协议)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3.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评分要素的,本项不得分。

4.当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优先计入项目负责人业绩。

5.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最多各提供2个。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类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建设局

****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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