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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00375P | 建设单位法人:蒋保林 |
| 李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省徐****开发区杨山路101号 |
| ****年产增材制造用金属粉体新材料及零部件1500吨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40-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杨山路101号 |
| 经度:117.3372 纬度: 34.29277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2 |
| 徐开环表复〔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00375P002U |
| 2024-05-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0 |
| 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00375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新诚****公司 |
| ****0300MA1X7UN99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303MACPU59N4Y,****0302MACAGJTX16 | 竣工时间:2024-06-16 |
| 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31 |
| 2024-09-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新材料及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新材料及零部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新材料及零部件1500吨(金属粉末1300吨、3D打印零部件2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新材料及零部件946.4吨(金属粉末796.4吨、3D打印零部件150吨) |
| 因本次属于一期工程,产能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配料、吹扫、装料、重熔雾化、电极雾化、冷却、合批、筛分、检验、包装得到金属粉末;模型设计、切片处理、路径规划、打印设定、零部件成型、后处理(切割、机加工、热处理、喷砂)、性能检测得到3D零部件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吹扫、装料、重熔雾化、电极雾化、冷却、合批、筛分、检验、包装得到金属粉末;模型设计、切片处理、路径规划、打印设定、零部件成型、后处理(切割、机加工、热处理、喷砂)、性能检测得到3D零部件产品 设备数量及型号存在变化、原辅材料新增切削液 |
| 因项目分阶段实施,因此,原辅材料现阶段使用量有所减小;此外,因环评遗漏切削液,本次变动一并补充; 项目生产工艺无变动,设备型号、数量因设计阶段工艺需要调整有所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密闭无坩埚重熔雾化制粉炉(EIGA)(含重熔段和雾化制粉段)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共用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共用的1个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配套真空泵采用湿式螺杆真空泵,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配套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9)。 全密闭有坩埚重熔雾化制粉炉(VIGA)(含重熔段和雾化制粉段)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共用的7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共用的7个15m高排气筒(DA002-DA008)高空排放。配套真空泵采用湿式螺杆真空泵,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配套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0)。 全密闭无坩埚重熔雾化制粉炉(PREP)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气,但配套真空泵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配套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1)。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预留烟道排空。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截污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循环冷却水、****实验室器材清洗用水应分类收集经有效处理满足******公司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截****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营运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应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转移。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该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采取暂存措施。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管线、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甲类仓库、液体原料区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全密闭无坩埚重熔雾化制粉炉(EIGA)(重熔段和雾化制粉段)产生的粉尘、镍及其化合物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主要成分为氩气,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再产生废气。配套真空泵采用干式螺杆真空泵,运行过程中不产生非甲烷总烃,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其中4台干式螺杆真空泵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个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3台干式螺杆真空泵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个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1#全密闭有坩埚重熔雾化制粉炉(VIGA)(雾化制粉段)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其重熔段(即熔炼室)废气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并管通过1个22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配套的1台干式螺杆真空泵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2#、3#、4#全密闭有坩埚重熔雾化制粉炉(VIGA)(雾化制粉段)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共用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个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配套真空泵采用干式螺杆真空泵,运行过程中不产生非甲烷总烃,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共用的1个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2、3、4#全密闭有坩埚重熔雾化制粉炉(VIGA)(重熔段,即熔炼室)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共用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个21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全密闭无坩埚重熔雾化制粉炉(等离子旋转电极雾化装置,PREP)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气,但配套真空泵采用干式螺杆真空泵,运行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废气收集后无组织排放,但真空泵运行过程中实际未检出粉尘排放。 真空热处理炉湿式螺杆真空泵非甲烷总烃(油雾)由原来的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DA008)。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预留烟道排空。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截污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洗浴废水、冲厕废水等)、循环冷却水、****实验室器材清洗用水分类收集经有效处理满足徐****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截****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转移。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该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采取暂存措施。 已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已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管线、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甲类仓库、液体原料区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了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 废气收集管线进行了优化;真空泵采用干式螺杆真空泵,不再产生非甲烷总烃,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根据验收监测,现场风量极小不具备监测条件,产生粉尘可忽略不计。真空热处理炉配套真空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因术开发区污水管网优化,污水接管单位由“******公司”调整为“徐****处理厂”。新增危废种类废切削液。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本项目应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已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验收后将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了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本项目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521 | 0.191 | 0 | 0 | 0.152 | 0.152 | |
| 0 | 0.3 | 0.476 | 0 | 0 | 0.3 | 0.3 | |
| 0 | 0.03 | 0.047 | 0 | 0 | 0.03 | 0.03 | |
| 0 | 0.005 | 0.008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42 | 0.067 | 0 | 0 | 0.042 | 0.04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92 | 0.042 | 0 | 0 | 0.019 | 0.019 | / |
| 0 | 0.0012 | 0.204 | 0 | 0 | 0.001 | 0.001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徐****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实验器材第三次清洗废水一并经总排口排入徐****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
| 1 | 1#VIGA炉雾化制粉工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尾气通过22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能够达标排放 | |
| 2 | 1#VIGA炉重熔工段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设置1套滤筒除尘器,尾气经过22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能够达标排放 | |
| 3 | 1#VIGA炉配套真空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通过2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 验收监测期间,由于真空泵运行风量较小,排气筒出口不具备监测条件(具体见采样说明) | |
| 4 | 2、3、4#VIGA炉雾化制粉工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能够达标排放 | |
| 5 | 2、3、4#VIGA炉重熔工段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21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能够达标排放 | |
| 6 | 2、3、4#VIGA炉配套干式螺杆真空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 | 验收监测期间,由于真空泵运行风量较小,排气筒出口不具备监测条件(具体见采样说明) | |
| 7 | 1、2、3、4#EIGA炉真空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6) | 验收监测期间,由于真空泵运行风量较小,排气筒出口不具备监测条件(具体见采样说明) | |
| 8 | 5、6、7#EIGA炉真空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 | 验收监测期间,由于真空泵运行风量较小,排气筒出口不具备监测条件(具体见采样说明) | |
| 9 | 真空热处理炉配套湿式螺杆真空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通过油雾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能够达标排放 |
| 1 | 真空泵等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管线、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甲类仓库、液体原料区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已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已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管线、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甲类仓库、液体原料区等已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了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的要求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施工期、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应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转移 | 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的要求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施工期、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转移。 |
| 1 | 未提及生态保护设施 | 已落实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 强化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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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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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及批复中未提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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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及批复中未提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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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及批复中未提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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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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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