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黑石镇大横村甜水井1号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4-10-18 | 文号甘水水保发〔2024〕439号 | ||
| **水利厅 | ||||
******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批的请示》(皋自然**报〔2024〕305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县黑石镇大横村甜水井1号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位于**县北部黑石镇大横村,属**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治区、道路工程区及上水工程区。总规模85.74公顷,其中整理面积20.96公顷,开发面积64.78公顷,新增耕地51.96公顷。项目总占地面积86.80公顷,挖填土石方方总量为122.02万立方米,借方1.32万立方米为外购砂石料,用**间道路和生产道路的砾石铺盖,无弃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31.74万元。项目已于2018年1月开工,2018年12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5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6.80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21%。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99.5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21.52万元(免征)。
三、生产建设单位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鉴于项目已竣工多年,下一步做好本次补充设计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补充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相关工作,****水利厅****水务局、****水务局提交监测资料。补充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接受验收核查,形成闭环管理。
四、本项目已于2018年开工建成,属“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已由第三轮中央环保督查提出整改,****水务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你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增强水土保持守法意识,后续应严格执行本行政许可决定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坚决杜绝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做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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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