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116孝昌县姚家山至小悟乡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审批
湖北-孝感-孝昌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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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116**县姚家山至小悟乡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发布日期:2024-05-11


关于S116**县姚家山至小悟乡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的要求,现将报送S116**县姚家山至小悟乡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项目代码:****)已取得****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S116**县姚家山至小悟乡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孝发改审批〔2023〕54号)。

〔项目建设意义〕该项目为省道改扩建项目,项目的建设对加强孝汉交通一体化,完善**县交通路网结构,改善其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沿线旅游**开发及******联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省**市**县小悟乡张冲村、塘角村、青石村、桥湾村、田山村,道路全长7.79公里。项目在选址过程中,依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乡相衔接,通过多个方案的比选,最终确定选择本方案。

S116**县姚家山至小悟乡段改扩建工程线路起于S116****界(姚家山),与S116**段顺接,向西经田家山村、白果树湾、大屋村、桥湾村,终点止于小悟乡,与S116小悟乡改线段终点相接。推荐线里程7.79公里。

〔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23.3210公顷,原有建设用地3.4467公顷,改扩建后新增用地19.8743公顷。按双向双车道二级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

〔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总投资约为1.90亿元。

三、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项目用地不位于**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该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23.3210公顷,原有建设用地3.4467公顷,改扩建后新增用地19.8743公顷。原有用地面积3.4467公顷,原有土地使用权人未发生变更,故原有用地不纳入本次申请用地范围。经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19.8743公顷,其中农用地18.7118公顷(耕地5.5347公顷,水田4.1249公顷),建设用地0.8574公顷,未利用地0.3051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项目申报所在地存在未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情况。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用地现状为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在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且未落实“进出平衡”的耕地0.0172公顷,在本次申报用地中按照耕地认定。

二是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存在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中建设用地0.0978公顷无合法来源,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978公顷(耕地0.0696公顷,其中水田0.0488公顷)。

综上,该项目用地总面积23.3210公顷,使用原有建设用地3.4467公顷(本次未申报),实际申请用地总面积19.8743公顷,其中,农用地18.8096公顷(耕地5.6215公顷,其中水田4.173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7596公顷、未利用地0.3051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情形〕项目用地已纳入**省国土****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组织开展联合审查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文本中项目名称为“S116**县姚家山至小悟乡段改扩建工程”),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用地无颠覆性意见,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不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该项目属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允许调整土地用途情形,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来源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县将按现行管控规则和相关规定在用地报批前完成编制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土地用途调整听证、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人民政府确保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473号)等文件要求,已按要求编制完成《S116**县姚家山至小悟乡段改扩建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并通过专家论证,取得论证意见。

该项目占用耕地5.6215公顷(含水田4.1737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占比28.29%,无需进行踏勘论证。

〔项目需要踏勘论证情形〕项目占用耕地5.6215公顷(含水田4.1737公顷),项目所在****储备库指标充足,可在本区域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我单位承诺在农转用报批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按照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该项目用地总面积23.3210公顷(原有建设用地3.4467公顷,改扩建后新增用地19.8743公顷),均为路基工程。

总体用地指标:项目位于III类地形区,采用路基宽度10米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7.79公里,总占地23.3210公顷(原有建设用地3.4467公顷,改扩建后新增用地19.8743公顷)。

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第三章表3.0.5-6:III类地形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0米,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为3.4334公顷/公里,则该项目用地总体控制指标为3.4334×7.79=26.7462公顷。项目申请总占用面积为23.3210公顷,未超过用地总体控制指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要求,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与控制指标分析:

该项目均为路基工程,且全部为整体式路基,项目路基长7.79公里,占地23.3210公顷(原有建设用地3.4467公顷,改扩建后新增用地19.8743公顷)。

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第四章表4.0.5-6:III类地形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10米,每公里用地指标3.4488公顷。则该项目路基工程控制指标为3.4488×7.79=26.8662公顷。该项目路基工程占地面积为23.3210公顷,未超过路基工程用地控制指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要求,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综上,该项目总用地和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相关规定,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五、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我单位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

六、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1、该项目属于初次预审,不涉及违法用地,不存在信访情况,不存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

2、该项目压覆矿产**,我单位将在办理用地预审后,正式用地报批前完成压覆矿产**调查评价工作。

3、该项目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按照地质灾害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将在办理用地预审后,正式用地报批前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七、小结

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等文件规定,为确保项目按期推进,特向贵单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手续,请给予审查批复。

专此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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