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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部对LED显示屏采购(重)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LED显示屏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0.00 (元) ; 第二名:**市高科****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0.00 (元) ; 第三名:**壮族自治区****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680.00 (元) ; 第四名:宜通****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888.00 (元) ; 第五名:****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679.00 (元) ; 第六名:**索****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500.00 (元) ; 第七名:******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0.00 (元) ;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壮族自治区****公司、宜通****公司, 报价金额:0.00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谈判文件30.4相同品牌或核心产品评审。“(1)单个品种物资采购项目,不同报价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报价供应商数量按1家报价供应商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报价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的继续组织评审。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分别对同品牌的所有报价供应商进行评分,由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参加后续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由同品牌的所有报价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参加后续评审。同品牌报价供应商得分或报价相同的,****委员会按照【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方式确定1家报价供应商参加后续评审。只有2家品牌产品的,按照第41.1条明确的方法执行。”****与**市高科****公司拟投入的核心产品品牌均为“洲明科技”,由得分较高的****作为“洲明科技”品牌的报价供应商参与评审,****公司和宜通****公司拟投入的核心产品品牌均为“海康威视”,由得分较高的宜通****公司作为“海康威视”品牌的报价供应商参与评审。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71-****502 地 址:**壮族自治区 **市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某单位 联 系 人:郑助理 联系电话:0771-****460 地 址:**壮族自治区 **市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0771-****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