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 多功能集装箱智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审批
江苏-南通-启东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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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功能集装箱智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润多功能集装箱智造技改项目。如有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项目概况

********集团****公司,其前身为******公司(成立于2010年,因发展需要,2015年3月******公司并入******公司,成立单一法人对外运作,****公司厂区合二为一,其中******公司为年产6万TEU新型干货箱、特种箱生产项目,******公司为年产203860台压力及非压力容器项目),于2019年7月更名为****,位于**省**市寅阳**工园**大道1号内,占地面积800多亩,主要生产特种箱及各类集装箱,全厂职工人数约3000人,全年工作300天,其中冷藏箱及干箱年运行时间为7200h、特箱年运行时间为3000h。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从投****公司、租箱公司、****公司制造过集装箱。因****是由******公司并入******公司后更名而来,******公司和******公司现有项目在合并前分别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拟投资50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多功能集装箱智造技改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冷箱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9643.2m2,用于原材料存放;②对现有厂区内原干箱B线油漆美妆线进行工艺改造;③对现有厂区内原特箱D线油漆美妆线进行工艺改造;④冷箱底横梁新增一道辊涂生产工艺,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性漆;⑤对部分VOCs 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项目已****人民政府备案,备案证号为寅镇行审备〔2024〕51号,项目代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

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本项目为[C3331]集装箱制造,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建设项目为[C3331]集装箱制造,根据《**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

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93 号)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 号)规定,本项目选择的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本项目未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

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卓越路1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市寅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辊涂废气,各股废气分类收集后进入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置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皆得到有效的处置,最终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②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③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通过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影响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油漆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危险废物拟在厂内危废站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经过合理的处理处置后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我公司已将编制好的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于本次公示下(附件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借阅,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顾经理

联系方式:157****5017

地 址:**市寅阳镇卓越路1号

环评单位:******公司

地 址:**市汇龙镇**荟写字楼902;

联 系 人:吴工 邮 箱:****@qq.com

联系电话:151****3105 邮 编:226200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征求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一),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意见表链接:https://pan.**.com/s/144EE4BoImBrv7K8eQLdDBA

提取码:u3j8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com/s/1fXU1UNA0FlXFKaegiR-sYA

提取码:h2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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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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