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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0-21 10:30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17,500,000.01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 现针对投标人的提问作如下回复: 提问1:投标报价的满分值是否应修改为70分 回复:本项目采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请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提问2:招标文件206页第4条中提到工程完工,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15日内,支付至经第三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竣工结算价款的 97%(工程竣工结算审减效益费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给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减效益费按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减金额的 5%记取审减效益费)(结算审减效益费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俊工结算审减效益率的5%以上为起收点计取效益费,审减率 55以内的效益费结算审核单位不收取5%以外的效益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审减效益费费率3%。括号中的内容是否可理解为:中标单位应按结算价的1.5%承担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结算审核费用 回复:请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提问3: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调整是负值是什么原因 回复:人工费单价低于定额单价,导致人工费调整为负值。 提问4: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请问:在施工过程中,如土方、淤泥、桩基等因地下不可见因素发生变化,工程量是否可以调整 回复:请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