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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全区性社会组织
2023年评估等级结果公示
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关于印发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的通知》(**民发〔2023〕122号)规定,通过自主申报、****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市**区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5A级社会组织(1个)
**市合****学校。
二、4A级社会组织(5个)
**市**区指****学校;
**市******服务中心;
重****学校;
**市合****学校;
******协会。
三、3A级社会组织(2个)
**市**区云门街道商会;
**市**区龙市镇商会。
如对公示的评估等级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反映。
公示期: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023-****3745,邮箱****@qq.com。
**市合****委员会
(****代章)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