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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教函〔2024〕38号
关于同意**市**区****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市**区****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举办者的报告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变更举办者的申请。变更后,举办者为******公司。请依法依规到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举办者变更登记等手续。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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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主题词:学校变更批复
报:****教育局
发:教育局相关股室
主送:**市**区****学校有限公司
抄送:****监管局、****分局、区税务局、****审批局、区教育局相关股室
**** 2024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