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梨花村磷石膏无害化处置项目 | ||
| 品目 | 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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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7: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景春、鲁亚奇、黎铠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7890、151****994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大营街4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00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环**路416号院内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8917 | ||
| 附件: | |||
| 附件1 | **县梨花村磷石膏无害化处置项目更正通知.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梨花村磷石膏无害化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内容:
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与“****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要求及规定下浮10%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现更改为:
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与“****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要求及规定,按中标价计算。下浮10%收取。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磋商文件内容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本次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编辑及提交,请报名成功的各供应商认真做好投标工作,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大营街40号
联系方式:0871-****0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环**路416号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0871-****8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景春、鲁亚奇、黎铠源
电 话: 137****7890、151****9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