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保亭响水新兴水泥制品厂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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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服务中心2楼

邮编:5723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县**镇大本九队
环评单位: **纳川****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了1条年产水泥管2100根生产线,1条年产水泥砖500万块生产线,1条年产水泥盖板5.4万块、水泥挂板3.6万块和路沿石1.2万条生产线。本项目不新增产能、产线无增减,仅对现有产线配套建设对应的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能够符合各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项目在采取了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有效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可以减轻或避免对周围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省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经套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图,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且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占地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规划局出具的“保亭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局部图”,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16363.17m2,本项目属于工业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运营期废气:水泥管生产加工车间封闭设置,车间内配置喷雾炮机以沉降无组织粉尘,定期清扫;水泥管生产线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1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砖生产加工车间封闭设置,车间内配置喷雾炮机以沉降无组织粉尘,定期清扫;水泥砖生产线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1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他水泥制品生产加工车间封闭设置,车间内配置喷雾炮机以沉降无组织粉尘,定期清扫;其他水泥制品生产线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1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的1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各原料砂石仓库均采取封闭式厂房并在厂房内配备喷雾炮机以减少物料装卸扬尘、堆场风蚀扬尘。厂区运输道路全面硬化并限制车辆行驶车速、定期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设置入口洗车台,以减少运输道路扬尘。全厂露天地面均采取洒水抑尘。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粉尘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均可满足均可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GB46/524-2021)表1中的排放限值以及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运营期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搅拌用水随产品带走;车辆冲洗废水经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洗,不外排;养护水、喷淋降尘水和洒水抑尘水自然蒸发;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导流收集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成型机、皮带运输机、**吊、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采用基础减振、加固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运营期固废:集中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清扫收集的粉尘、废试块和不合格品堆存以及沉淀池沉积物堆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均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润滑油及其废弃包装桶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大气环境 根****监测中心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区域SO2、NO2、PM10、PM2.5、CO和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无超标现象;根据引用及补充监测,项目区域特征污染物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声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无需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3、地表水环境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水体为南侧1330m处的藤桥河,藤桥河的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根****监测中心于2024年09月04日发布的《**省生态环境监测月报(2024年第35期)》中藤桥河水质情况为优,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周均值)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因此,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4、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用地区域内受人类活动影响较为剧烈,植被类型简单,主要为橡胶林、槟榔林,生物多样性一般。野生动物多为鼠、鸟等常见种类,无国家级和省级保护植物物种,未发现评价区内有古树名木,生态系统较简单。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通过加强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严格完善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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