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公示表
****方镜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2024年胡宅至前山段普通乳化沥青直接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3日
| 一、采购人 | ****方镜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 二、项目情况 | |
| 1.项目名称 | ****方镜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2024年胡宅至前山段普通乳化沥青直接采购 |
| 2.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 ¥390000.00(叁拾玖万元整) |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方镜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2024年胡宅至前山段普通乳化沥青采购,数量130吨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集团****公司与****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拥有西筑R4000环保型拌和楼一套,可生产各类型的沥青混合料,年产能在50万吨以上。沥青拌和楼位于**省**市嵊****工业园区839号,交通便利,****中心各工程项目施工地点运距合理。总经理(法定代表****集团委派(董**同****集团****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根据《****章程》第二十条及第三十一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目前****的生产经****集团****公司****公司全面负责。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九点规定:集团、集团下****公司****公司(股东全部为国有)之间能提供服务的,或者集团、集团下****公司****公司之间能提供货物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在价格公允情况下允许直接采购;集团****公司、****公司****公司之间也可以参照本条款精神采用非招标方式开展相关采购活动。以及根据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四点规定:除本条第(二)项第 13 点外的采购项目,集团、****公司、参股公司(股东全部为国有)之间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 经双方协商,在价格公允情况下允许直接采购的;集团、****公司之间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的,也可以参照本条款精神采用非招标方式开展相关采购活动。本次采购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四、拟成交供应商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嵊****工业园区839号
五、公示期限:2024年9月14日至 2024年9月15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省**市**区**街道钱坞路598号2号楼2层
电话:0571-****8010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方镜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蒋先生
地址:**县芭蕉坞小区3号楼
电话:****@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