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第三批医学装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山****公司
地 址:**省**市**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广场3号楼2110号
被投诉人1:**省****
地 址:**省**市**区城南新区龙峡**路6号
被投诉人2:******公司
地 址:**省**市**大道**名城A区3栋6单元
相关供应商:****
地 址:**省**市国凯大道东19****工业园14栋2层厂房
四、基本情况
山****公司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批医学装备采购(项目编号:****)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