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579432C-****0930-000851-8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0-22 10:17:42 |
| ****户外亲子综合体游乐园及配套用房项目—配套用房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方经理 联系方式:183****9025 | ||||
| 最高限价 | ****6993.67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136****6224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0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牛镇镇**路105号 | ||||
| 投标价(元) | ****9939.87元 | ||||
| 项目负责人 | 邵校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皖234****68425 | |||||
| 技术负责人 | 石玉龙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居委会办公楼301室 | ||||
| 投标价(元) | ****0032.02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周友俊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皖234****46581 | |||||
| 技术负责人 | 张春玲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 地 址 | ******开发区**路690****广场A7幢办公楼办909 | ||||
| 投标价(元) | ****0136.56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张忠立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皖234****66751 | |||||
| 技术负责人 | 郎贵枝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17:30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6****6224。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296、0556-****026),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