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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区级储备粮食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对区本级承储企业2022年度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进行评定,确定了评**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改革局反映。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意见:
一、电子邮箱:****@163.com
二、邮寄:****逢源路127号910室
附件:2022年度**区本级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评价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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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岳振文,联系电话:****7151、186****8633)